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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防治知识
2023-12-19 13:00   来源:预防保健科   阅读次数:

一、什么是梅毒?
梅毒是苍白螺旋体所引起的一种慢性经典的性传播疾病,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并产生多种多样的症状和体征。梅毒也可能很多年无症状,而呈潜伏状态。梅毒主要通过性交传染,也可以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而发生胎传梅毒。

二、分类

获得性梅毒
一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硬下疳和硬化性淋巴结炎。感染梅毒螺旋体10~90天(平均3周),首先会在接触部位出现暗红色斑疹,随后变成无痛的丘疹,逐渐增大并形成溃疡,大约一周后形成典型的硬下疳。
二期梅毒硬下疳如不治疗或治疗不彻底,梅毒螺旋体由淋巴系统进入血液循环形成菌血症播散全身,引起皮肤黏膜及系统性损害,称二期梅毒。
三期梅毒发生在感染梅毒后2年,早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充分,经过2~4年(最长可达20年)即进入三期梅毒。

胎传梅毒
早期一般在两岁以内发病,大多数梅毒婴儿在出生时缺乏临床表现,早期临床症状在出生后3~8周开始出现。
晚期一般在两周以后发病,大约80%是由早期先天梅毒未被发现发展而来,在被诊断为晚期先天梅毒时,约一半儿童已有明显表现,类似获得性三期梅毒。

先天潜伏梅毒

即先天梅毒未经治疗,无临床症状。
三、传播途径

性接触传播与梅毒患者未采取保护措施而有性接触,如阴道性交、肛交或口交,或与感染者共用性玩具。

母婴传播妊娠4个月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及脐静脉由孕妇传给胎儿,分娩过程中新生儿通过产道时也可因头部、肩部擦伤而发生感染。

血液传播此类传染途径较罕见。梅毒螺旋体的耐寒力强,冷藏3天以内的梅毒患者血液仍具有传染性,输入该类血液可感染梅毒。部分人与梅毒患者共用针头注射药物、共用刮胡刀等可被感染。

接触传播梅毒螺旋体离开人体很难生存,煮沸、干燥、日光、肥皂水和普通消毒剂均可迅速将其杀灭。少数人可通过接吻、握手、哺乳,或接触带有梅毒螺旋体的衣物、用具等被感染。

四、典型症状

获得性梅毒

一期梅毒常在感染后2~3周左右开始发病,起初表现为外生殖器的小红斑,男性多见于龟头、包皮及系带,女性多见于阴唇、会阴及子宫开口处,成为硬下疳,硬下疳出现1~2周后腹股沟附近可见肿大的淋巴结,但没有疼痛。

二期梅毒在硬下疳消退3~4周后出现梅毒疹,出现在全身皮肤和黏膜,表现为红色或红褐色丘疹、斑丘疹、斑块,常无发痒或仅有轻微瘙痒。有的皮肤黏膜上出现溃疡,溃疡可能发生在口腔、咽喉或生殖器。

三期梅毒此期传染性弱,但破坏性大,可发生骨骼梅毒、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此期会出现结节性梅毒疹,发生在头面部、肩部、背部,表现为呈簇状排列的铜红色结节。还会出现一种严重皮肤损害,梅毒瘤,为2~10cm的马蹄形溃疡,边缘锐利,表面有黏稠树胶状分泌物。

胎传梅毒胎传梅毒新生儿表现为发育差、消瘦、皮肤松弛,貌似老人,哭声低弱而嘶哑,躁动不安,还会出现皮肤黏膜损害,手掌、足底等部位出现各种类型皮疹。严重者还会出现梅毒性鼻炎、骨梅毒等,导致患儿肢体疼痛、不能活动。

其他症状:胎儿梅毒的新生儿还可出现全身淋巴结肿大、肝脾大、贫血、生长发育不良等。

五、治疗
梅毒治疗的一般原则为及早发现、及时治疗;剂量足够、疗程规范;治疗后要经过充足的时间追踪观察,对所有传染源和性伴应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
治疗周期:早期梅毒,一般需治疗3~6个月,经过充分治疗的患者,需随访3年来判断是否终止观察。
饮食调理:梅毒患者需注意日常饮食管理,做到营养、清淡,以利于疾病恢复。忌烟酒、浓茶、咖啡等。尽量避免食用烧烤、油炸、腌制的食物,以免降低身体抵抗力,导致疾病进一步发展。
护理:梅毒患者日常应严格遵医嘱服用药物,避免梅毒病情恶化,定期复查,监测治疗效果。做好个人生活卫生护理与隔离,防止疾病扩散传插。做好自身消毒、隔离,防止感染,个人物品勿与他人同用,也不可能随意应用他人物物品。生活用品定期消毒。梅毒治愈后,如果梅毒滴度转阴,可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备孕、生产。梅毒孕妇怀孕时应及时就医,根据病情进行,早期治疗,可阻断梅毒传染胎儿。
六、预防
梅毒患者首先应隔离、治疗传染源,其次是切断传播途径。加强婚前和产前检查,还要注意经血液传播的危险因素,避免共用注射器等。
早期筛查:在三个月内凡接触过传染性梅毒的性伴,应予临床检查及血清学检査,如果不能检查,应按一期梅毒做预防性治疗。如果能定期复查,则每月做一次临床检査及梅毒螺旋体试验,以确诊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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