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治州外省内异地医保患者须知 - 内部公告 - 西昌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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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治州外省内异地医保患者须知
2015-03-24 16:47   来源:报帐中心   阅读次数:

    一、 参保人员需先在参保地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等相关手续后才能通过省级平台持卡结算异地医疗费用。主要指以下三类人员:1、是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2、是因疾病治疗需要转到参保市(州)以外就医的;3、是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其中第1、2类人员异地医保登记备案手续需在参保地按规定办理。第3类人员异地医保登记备案手续可在出院前,以电话、传真、医院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二、 符合四川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条件的患者在入院时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社会保障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简称,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具有金融功能的集成电路卡。
   三、 收治医师要及时确定患者是否是符合异地报账条件的省内异地医保患者,并及时按照ICD-10填写患者的入院诊断,及时告知患者或家属持患者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书写有姓名、科室、床位、入院诊断的登记单到医保农合办办理异地医保的入院登记手续。
    四、 异地医保平台在报销时需上传医嘱和电子病历到患者参保地医保局,请主治医师及时完成相关病历、医嘱书写。
    五、 依据异地就医“参保地待遇”原则,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政策予以报销。
    六、 异地医保患者在使用“医保限制用药”时请按照本院信息科最新下发关于“限制用药操作方法”提示执行。特请注意,四川省医保用药目录中的限制用药在限制范围内使用时纳入报销,超范围使用是自费,超范围使用药品时还需告知病人此药品自费!
  七、为方便异地就医患者政策咨询,需向其提供参保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和社会保障卡咨询电话
附件 1、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和政策咨询  电话
     2、四川省社会保障卡咨询电话
     3、限制用药操作方法(医生)
     4、限制用药操作方法(护士)
注:为方便学习、了解,现将上述资料上传在此,请临床科室点击下载学习并执行:

异地医保限制用药操作方法(医生)                    异地医保限制用药操作方法(护士)

四川省各地市州医保局联系电话(一)                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系电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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