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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民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2014-11-28 15:23   来源:医务部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引导病人向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流,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切实降低老百姓医药费用负担。按照《凉山州卫生局关于规范分级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凉卫办发地[2014]148号)和州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凉卫办发地[2014]316号)要求,特制定西昌市人民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一、建立西昌市人民医院双向转诊组织机构
    组长:李杨健
    副组长:周龙
    成员:韩鹏  黄仕琼  徐建国   范从华  张浩若   戴华  陈亚利  易德茂  黄华松  康健国   李家福  王建荣  詹平凡 赵金菊  母开红  陈其剑   武学华   罗运渝   陈昌秀
    双向转诊办公室:医务科  
    联系电话:0834-2167306
    主任:范从华
    联系人:杨虹  雷雪琼
    二、双向转诊程序
   (一)接收上级医院转入患者
    急诊科为接收转入患者的首诊科室,首诊医师根据转入病人病情再分诊到医院其他科室治疗或收入住院治疗。
   (二)上转上级医院患者
    患者经西昌市人民医院首诊后,符合以下条件者,遵循自主选择、方便快捷、全程无缝及区别对待的原则,按照双向转诊制度,医师填写《四川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将患者转往凉山州一医院、凉山州二医院、凉山州中西医医院。
    1、上转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①、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西昌市人民医院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②、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西昌市人民医院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③、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④、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或急、慢性疾病患者病情较危重以及需要进行高压氧等特殊治疗,西昌市人民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⑤、在西昌市人民医院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例,需要进一步诊治的;
   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患恶性肿瘤需要手术、化疗者;
    ⑦、州、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对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转诊应征得其监护人或具有法定监护义务的机关同意;在上转过程中,我院开具转诊的医师应尽可能提供前期所有诊疗信息;对于确需转往市外医疗机构的我院诊治的病人,必须出具转诊证明;对于不符合转诊条件而病人坚决要求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我院允许其转诊并开具双向转诊单,并做好登记,让病人自行到新农合管理中心备案。
对于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患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等,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州内首次就诊医疗机构。上述患者或其家属应在首诊后及时向城乡医保办机构备案;城乡医保经办机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精神障碍疾病患者和传染病患者,在首诊后可不执行转诊制度,直接到精神病院和凉山州一医院传染病分院治疗。
   (三)由我院下转患者
    在西昌市人民医院就诊的患者,符合以下条件者,遵循自主选择、方便快捷、全程无缝及区别对待的原则,按照双向转诊制度,医师填写《四川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可将患者转往以下医院:攀钢西昌长宁医院、礼州中心卫生院、川兴中心卫生院、佑君中心卫生院、巴汝中心卫生院、西宁中心卫生院、南宁中心卫生院、西城社区医院、东城社区医院、北城社区医院、长安社区医院、长宁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
    1、下转条件(在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转诊优惠政策,征得同意后)
    ①、普通常见病、多发病,急、慢性病缓解期,上述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诊治的;  
    ②、诊断明确,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或特殊治疗,但需长期管理的患者;
    ③、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的;
    ④、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
    ⑤、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⑥、自愿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的病人;
    ⑦、州、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对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应征得其监护人或具有法定监护义务的机关同意。在下转患者时,西昌市人民医院应将患者治疗诊断、愈后评估、辅助检查及后续治疗、康复指导方案提供给基层医疗机构,必要时要一并开展跟踪服务。
   三、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四、对双向转诊相关政策和报销费用由我院农合医保办诠释。
   
 
                                
                                西昌市人民医院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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