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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7-08-09 16:10   来源:院工会   阅读次数:

  一、在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医院的总体工作目标、中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医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四、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负责筹备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并向职代会报告工作,主持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院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医院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医院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它协议,并监督执行。
  六、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七、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十二、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关键词:工作职责 工会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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