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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民医院关于特膳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收费意见的公示
2023-04-20 08:00   来源:西昌市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我院拟开展特膳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拟收费57元/天。此项目为自费项目,不可报销,使用前患者须签署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各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20日上午08:30至04月25日下午17:30),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西昌市人民医院报账中心。
  联系人:报账中心物价组
  联系电话:(0834)2181767
  


西昌市人民医院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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