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医院关于实施探视、陪护管理的公告
2020-02-08 10:48 来源:西昌市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广大病员同志及家属: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需要和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确保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给病人营造一个安静、舒适医疗环境,避免交叉感染。西昌市人民医院从2020年2月8日起规范执行探视、陪护制度。现将探视、陪护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视管理
1.探视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探视,每位病员每次探视人数不超过1人。
2.病房:每日6:30-8:00,11:30-13:00,15:00-21:00入房探视、送餐(节假日不变)。
3.重症医学科:每日16:00至16:30探视。
4.RICU、CCU:每日15:30至16:00探视。
5.新生儿病房:取消探视。
6.病危病人家属:根据医生通知,持病危通知书探视。
7.非探视时间,谢绝探视。如发现有探视人员,医务人员应立即予以劝阻,对不听从劝阻者,医院予以驱离或者报警(110)处理。
二、陪护管理
1.严格控制陪护,陪护人员每床仅限1名。
2.重病患者或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陪伴人员的,总数不得超过2人,由主管医生决定。
3.陪伴床使用时间为(22:00至次日7:00),陪伴不得随意占用空床,调换或两人睡一张床。
三、探视、陪护要求
1.探视、陪护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2.探视、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
3.探视、陪护人员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4.探视、陪护人员只允许到患者所在的病房,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病房。
5.探视、陪护人员保持病房安静,不高声喧哗;保持病房整洁,不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不乱窜病房;不在病员床上睡觉,不影响患者休息;不带宠物进入住院大楼;禁止吸烟。
6.探视、陪护人员要爱惜公物,节约水电;损坏、丢失医院物品,要照价赔偿。
7.患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不得前来视、陪护;两周内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或两周内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严禁前来视、陪护。
特此公告
西昌市人民医院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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