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基本医疗政策简介 - 通知公告 - 西昌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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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基本医疗政策简介
2016-02-18 09:05   来源:报帐中心   阅读次数:

一、西昌市人民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1、西昌市新农合:本部,起付线400元,可报销部分补偿比例75%分院,起付线200元,可报销部分补偿比例85%
    2、州内县级新农合:木里、盐源、甘洛、越西、喜德、雷波、美姑、金阳、布拖、昭觉、普格,有《转院证》,起付线500元,可报销部分补偿比例75%;无《转院证》,起付线500元,可报销部分补偿比例65%会东、宁南、冕宁、德昌,有《转院证》,起付线600元,可报销部分补偿比例65%无《转院证》,起付线600元,可报销部分补偿比例55%
    3、凉山州城镇职工医保(西昌、冕宁、普格、会理、美姑、金阳、木里、布拖):在职职工,起付线550元,可报销部分报销比例84%退休职工,起付线500元,可报销部分报销比例87%
4、城镇居民医保(西昌、冕宁、普格、会理、美姑、金阳、木里、布拖):起付线500元,可报销部分报销比例70%;

二、参保、参合群众住院需要提交的证件:
    1、新农合:办理报销手续时需提供病员参合证、身份证、户口簿及代办人身份证2月底后出生的新生儿随父母共享补偿的,需提供出生证。西昌市参合农民到州级、西昌市外三级医疗机构就医,需具备基层首诊新农合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证,到省级定点医院需具备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转院证。参合农民在州内就医无转院证的,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下调10个百分点,到州外就医无转院证的按非定点医院标准报销。
    2、城镇职工医保:入院时需提供病员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医疗卡或一卡通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号码交住院科室护士站,出院后,节假日除外7日内由医院电话通知办理报销手续。
    3、城镇居民医保:入院时需提供病员参保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号码交住院科室护士站住院分娩的还需提供准生证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需上户到户口所在社区购买城镇居民保险后住院费用才可纳入居民保险报销。出院后,节假日除外7日内由医院电话通知办理报销手续。

关键词:医疗政策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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