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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强化风险意识
2021-12-28 10:11   来源:群众工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国务院于2021年8月20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委员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全院职工能进一步遵法守法,从而提升我院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近日,西昌市人民医院举行了《医师法等新法对医疗活动的要求和影响》医疗法律法规讲座。黄华松副院长在会上强调了此次法律法规培训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群工办主任罗毅主持培训
  
培训会上,我院法律顾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莉刘律师以医疗活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概述、《医师法》的修订及要求、重点条款解读自愿救助责任豁免、超说明书用药、行政处罚方式增多加重、中西医诊疗技术互通、强制报告、多点执业与便捷执业、强化医师执业义务和保障措施等8个方面,并从法律角度和医疗活动中的实际案例进行了讲解和交流。
  通过培训,参会职工认真学习了法律法规,同时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强化了医护人员的操守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广大医务人员能知法、懂法,从而守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保障医师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最后参会职工均参加了法律法规考试。

培训会会场

副院长黄华松讲话

刘莉律师作培训讲座

 
 
 
 
                                (群工办罗毅撰稿 宣传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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