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是新生儿残疾、死亡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部分存活下来的新生儿生活质量也明显低于正常人,我国每年至少有80—120万有缺陷的新生儿出生,给患儿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经济负担及精神压力。产前超声检查是目前筛查胎儿结构畸形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为了更好地开展产前超声检查,我院引进飞利浦新HD-15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仪,具备了二维、三维、四维、彩色多普勒及能量多普勒等多种成像功能,用于胎儿检查时,能够在胎儿颜面、肢体、颅脑、脊柱等结构和发育异常的显示上提供多方面的信息,主要用于Ⅲ级产前超声检查。
我院超声科现开展了Ⅰ-Ⅲ级产前超声检查项目,不同孕期应该进行的重点检查项目名称、推荐检查时间和检查目的简介如下:
1、早孕期NT超声检查:在11-13
+6周期间进行,适合所有孕妇,尤其是有多种高危因素者,如年龄<18岁或≥35岁,有染色体异常、孕期有病毒感染史等;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测量胎儿NT,为胎儿染色体异常以及复杂先天性心脏病的风险评估提供一定的信息。
2、中孕期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产前超声检查):推荐在18—21周期间进行,使用设备为彩超,适合所有孕妇,目的是评估胎儿大小、羊水量、胎盘情况,并初步筛查卫生部规定的六大致死性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及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3、中孕期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产前超声检查)和胎儿心脏超声筛查:本项目为胎儿筛查的重点项目,使用新HD-15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仪,推荐在22-24周进行,适合于所有孕妇,尤其是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或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发现或可疑胎儿畸形、或有胎儿畸形高危因素者。本检查除了评估胎儿大小、胎盘、羊水情况外,重点对胎儿主要解剖结构进行系统观察,筛查包括卫生部规定的六大类致死性畸形外的其他多种严重结构畸形。
4、晚孕期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产前超声检查):在孕28-34 周进行,主要目的是对晚发畸形进行进一步的筛查,如脑积水、小头畸形、颅内占位性病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