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2012-08-30 09:01 来源:业务拓展部 阅读次数:
一、如何识别假、劣药品?
答:1、查看标签是否齐全:购买整瓶、整盒的药品,要先看标签印刷得是否正规、项目是否齐全。国家规定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注册商标、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其中商标和批准文号尤为重要,如果没有或印刷得不规范,即可视为假药。
2、查看效期及药品外观:无论注射剂、片剂、胶囊剂、丸剂、散剂、溶液剂及药材等,凡见有发霉、潮解、结块,或有异臭、异味,片剂色泽不一致等,即可视为劣药。药品标签上都印有有效期,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可视为劣药。
3、不从非法途径购药:游医和地摊药贩等这些人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大都习惯使用“奉送”或“无效退款”等骗术卖假药;街头张贴的药品小广告,吹嘘所谓“祖传秘方”、“包治”某种疾病的药,基本上都是假药。
二、如何判读药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和有效期?
答: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证质量的最长使用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则不能继续销售、使用,否则按劣药查处。药品包装上有效期的表示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明确标明具体日期为有效期,如“有效期:2012.10”表示该药到2012年10月31日仍有效;二是标明失效日期,如“失效期:2012.11”表示该药有效期到2012年10月31日。
三、如何看懂药品名称?
答:现在药品的品种琳琅满目,数不胜数,人们往往通过药品名称来区分不同的药品。但实际中,一种药品有时会有多种名称,这给消费者选购药品带来诸多不便。因而,看懂药品名称,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消费者在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中看到的药品名称通常包括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汉语拼音等,消费者应主要注意其中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药品的通用名称,是我国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的药品法定名称,同一品种的药品只能使用一个药品通用名。如:对乙酰氨基酚、头孢他定、盐酸小檗碱、阿司匹林等都是药品的通用名。我国规定,药品通用名应当显著、突出,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因而较容易识别。
药品商品名是由生产厂商命名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药品名称。商品名右上角往往有符号?或?,表示已经注册的商标。药品的商品名往往因厂而异。同一种药品只能有一个通用名,但可有多个商品名。商品名反映的是药品生产厂家的不同,品牌的不同。如:倍他乐克为酒石酸美托洛尔的商品名,又如英太青为双氯芬酸钠的商品名。
在选购药品时,消费者应首先识别药品的通用名是什么,从而判断该药的成份,弄清该药是不是自己要买的,或与自己正在服用的药是不是存在成份相同的情况,以免买错药或重复用药,导致严重后果。
例如,许多感冒药中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成份,如果不看清楚,将多种感冒药同时服用,就可能导致对乙酰氨基酚服用量过大,造成肝损伤。
四、妊娠期抗生素用药指导
答:妊娠期可选用的抗菌药物
1、首选青霉素类 ,如口服阿莫西林等。
2、头孢菌素类 ,不要使用新药。
3、大环内脂类,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首选红霉素,其次为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
妊娠期慎用的抗菌药,这类药在孕妇使用时需要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时方可使用。
1、磺胺类药 ,如复方新诺明、联磺甲氧卞啶,可致胎儿脑损伤或出生后新生儿黄疽。
妊娠期禁用的抗菌药,该类药对胎儿的危害确实,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否则不考虑使用。
1、哇诺酮类 ,如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可致畸形突变作用,可引起年幼儿关节病变。
2、氨基糖试类 ,如庆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素等,对耳、肾毒性大。
3、四环素 ,该药有典型的致胎儿畸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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