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内及异地参保患者住院报销需知
2024-06-18 20:37 来源:报帐中心 阅读次数:
1、州内城镇职工医保: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州内城乡居民医保: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州内离休干部:离休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州内革命伤残:革命伤残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复印件;
5、西昌市、州内各县城乡居民新生儿须自行参保缴费后方可纳入报销,不能随母报销。需提供新生儿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首页及新生儿姓名页)、另外,出院证上患者姓名为“XX之子”的还需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90天参保的,从参保之日起满三个月享受医保待遇。
6、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入院后24-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到医院C栋1楼12号医保意外伤害审核窗口填写“外伤入院登记表”,需要提供本次住院的“入院记录”、与意外伤害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发生“意外伤害”时有伤口的,须拍伤口裸露在外面的照片,到复印店彩印后提交审核(不要包扎好的伤口);病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如陈述人、承诺人、填表人非病人本人,须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如有120接诊记录,还需提供120接诊记录;陈旧性意外伤害再次入院的,须提供首次出院“医疗保险结算单”和本次住院的“入院记录”;学生在学校受伤的须提供学校证明(需证明:1.此次意外伤害学校有无责任2.有无其他第三方责任人);因“意外伤害”情况很多,窗口工作人员会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告知须提供资料或是否享受政策。
7、我院目前已开通全州各县、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及全国异地医保住院报销。
| 州内参保患者报销比例 |
| 类 型 |
起 付 线 |
报销比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 |
| 全州城镇职工医保 |
在职:550元 |
84% |
| 退休:500元 |
87% |
| 全州城乡居民医保 |
500元 |
70% |
注:全国异地参保患者就医需提供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且已激活、知晓密码)或电子医保凭证,并按规定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入院成功办理医保登记方可报销(报销时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医保凭证、身份证复印件)。我院严格执行异地就医结算相关规定,并按照医保系统设置要求办理结算,异地相关政策及报销比例问题详情请咨询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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