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处置“11.13”违规停尸事件
2018-11-15 17:43 来源:安全保卫科 阅读次数:
2018年11月12日13:40时,我科接报ICU病房报告:美姑籍婴儿死亡后违规停放在五楼电梯通道内,家属自称属交通事故待与肇事方协商好和亲属来昌后自行搬离,我科派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向死者家属告知了有关停放尸体的政策法规,家属满口答应照办,至下午17:10时我科见状未有搬离迹象随即向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报警,河东所干警出警后耐心细致的给死者家属做工作、讲政策、讲法律法规,不辞辛苦在现场工作到凌晨04:00时。
11月13日死者家属仍未将尸体搬离医院,以种种借口、理由拖延,由于死者患有严重传染病且停放时间已达40小时,极易造成严重公共卫生事件,为了维护公共秩序,按国家公安部、卫生部卫通[2012]7号《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河东所公安干警依法对违规停放的尸体采取强制措施,出动警力20余人采取果断措施强制将死者尸体移送至社会公共殡仪馆,维护了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确保了一方平安,彰显了正义的力量。
通过对违规停尸的依法处置行动,我院医务人员交口称赞,病员群众也竖起大拇指为公安干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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